江苏-常州-钟楼区
省政府关于同意常州市钟楼区及所辖镇(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的批复(苏政复〔2020〕90号)常州市人民政府:你市关于修改钟楼区及所辖镇(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请示(常政发〔2020〕42号)收悉。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钟楼区及所
江苏-常州-金坛区
苏政复〔2017〕52号 省政府关于调整常州市金坛区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批复 常州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请求审批金坛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成果的请示》(常政发〔2017〕44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金坛区及所辖东城街道、西
江苏-常州-武进区
苏政复〔2014〕100号 省政府关于调整常州市 武进区及所辖牛塘镇等15个镇(街道)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批复 常州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请求批准我市武进区及所辖牛塘镇等15个镇(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修改方案的请
江苏-常州-武进区
苏政复〔2015〕132号 省政府关于调整常州市武进区牛塘镇等 12个镇(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批复 常州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请求批准常州市武进区牛塘等镇(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的请示》(常政发〔2015〕105号)收悉。现批
江苏-常州-新北区
苏政复〔2016〕113号 省政府关于常州市新北区 孟河镇总体规划的批复 常州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报请审批〈常州市孟河镇总体规划(2016-2030)〉的请示》(常政发〔2016〕132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常州市孟河镇
江苏-常州-武进区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公司、直属单位: 为加快我市产业升级步伐,做强做大优势产业,培育更具特色、更具竞争力和影响力的产业集群,根据《市政府关于印发常州市创建优质产品生产基地实施意见的通知》(常政发〔2009〕192号)文件要求
江苏-常州-溧阳市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公司、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农业产业化经营在新时代下的发展水平,加快培育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做优做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合作社),发挥其带动产业发展、带动农民增收的“双带”作用,推进我市现代农业
江苏-常州-金坛区
省政府关于调整常州市金坛区及所辖薛埠镇等镇(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批复(苏政复〔2018〕112号)常州市人民政府:你市《关于提请审查金坛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修改方案的请示》(常政发〔2018〕87号)收悉。现批复如
江苏-常州-武进区
省政府关于同意常州市武进区及所辖镇(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的批复(苏政复〔2020〕123号)常州市人民政府:你市关于修改武进区及所辖镇(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请示(常政发〔2020〕78号)收悉。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武进区及
江苏-常州-武进区
苏政复〔2009〕13号 省政府关于置换江苏武进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部分区域位置的批复 常州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调整武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范围的请示》(常政发〔2009〕1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进一步提升江苏武进高新
江苏-常州-溧阳市
苏政复〔2009〕23号 省政府关于溧阳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 溧阳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报批溧阳市城市总体规划的请示(溧政发〔2009〕10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市上报的《溧阳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20年)》
江苏-常州-新北区
苏政复〔2012〕99号 省政府关于同意江苏常州新北工业园区 更名为江苏常州滨江经济开发区的批复 常州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江苏常州新北工业园区更名为江苏常州滨江经济开发区的请示》(常政发〔2012〕64号)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
江苏-常州-金坛区
苏政复〔2015〕5号 省政府关于金坛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 金坛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呈批金坛市城市总体规划(2013-2030)的请示》(坛政发〔2014〕136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市上报的《金坛市城市总体规划(201
江苏-常州-新北区
苏政复〔2015〕70号 省政府关于调整常州市新北区及所辖春江镇 等4个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批复 常州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请求批准我市新北区及所辖春江镇等四个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修改方案的请示》(常政发〔2014〕
江苏-常州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参加第九届 江苏国际服装节总体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公司、直属单位: 《常州市参加第九届江苏国际服装节总体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七年六月二
江苏-常州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2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安排的通知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部门: 现将《全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2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安排》(以下简称《工作安排》)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组织
江苏-常州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部门: 为贯彻国家和省有关文件精神,切实做好保障性安居工程统计工作,明确我市各地区及各部门工作职责,确保统计数据质量,决定成立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统计工作协调小组。协调小组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朱晓敏 副市长
江苏-常州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常州市部分行政区划调整的实施意见》(常委〔2015〕95号)的有关内容,现将调整后的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重点目标任务分解表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重点目标任务分
江苏-常州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 今年入夏以来,我市各级、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的部署,齐心合力做好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工作,成效卓越。夏收期间,火点数同比大幅减少,全市未发生因秸秆焚烧或者抛河导致的严重污染事件。当前,即将进入秋收季节,各辖市、
江苏-常州
各辖市、区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公司、直属单位: 为全面贯彻十六大精神,按照中央、省、市纪委有关会议精神和2003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市政府系统以及卫生、教育和公用事业单位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具体意见如下: 一、
江苏-常州-武进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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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常州-金坛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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